戰備規範

  • 本次競賽需由參賽隊伍自行製作裝備、載具進行關卡,相關戰備規範如下,比賽當日報到時若不符合規範,主辦單位將給予修改時程,需於報到時間截止前修改完畢,若未於截止時間前修正完畢,視同棄賽。

    載具規範
    1. 每一位隊員皆需製作並穿戴1件紙製裝備 (包括頭盔、戰甲、護肩、護腕、護膝任何一項或多項整套)
    2. 每一隊伍需製作1件紙製戰馬/車載具,紙製戰馬/車載具需可乘載3名隊員 (行動中隊員均需在載具之內),可搭配三國故事或是其他自創造型設計物件做為修飾, 組員頭部及眼部需要露出、有足夠視野。(註:紙製戰馬/車載具前後長度不拘, 以方便完成起點、終點為原則。)
    3. 紙製戰馬/車載具左右寬度不得超過150公分。
    4. 參賽隊伍為求裝備完整性及攻防使用, 可加製個別紙製武備,不強制製作,每項武備長、寬、高不得超過200公分,不可有電動裝置 (可於複賽使用, 如未能晉級至複賽,可自行決定武備是否贈讓給其他隊伍)。
    5. 戰馬/車載具、戰服、和其他武備只能使用紙材, 不得使用非紙材物品, 包括不可使用紙類包裹其他硬式物品,如木板、鐵條、塑膠容器。
    6. 戰馬/車載具、戰服、和其他武備僅可使用環保素材如牛皮紙膠帶進行貼合,不得使用釘書針、別針、鐵絲等尖銳物品固定紙板。
    7. 請參考獎項說明評比標準。
    8. 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擁有最終解釋權。